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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10-27 19:31:45
票据权利的时效规定是《票据法》根据不同情况,将票据权利时效划分为2年、6个月、3个月。
对象 起算点 时间
商业汇票(远期) 出票人、承兑人 到期日 2年
银行汇票、本票、商业汇票(即期) 出票人 出票日 2年
支票 出票人 出票日 6个月
追索权 前手(不包括出票人、承兑人) 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日 6个月
再追索权 前手(不包括出票人、承兑人) 清偿日或被提起诉讼日 3个月
【提示1】追索权和再追索权的时效,是指对前手的时效,不包括对票据出票人、承兑人的追索权时效。超过6个月或3个月,持票人仍可对出票人、承兑人行使追索权或再追索权。
【提示2】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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