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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考前必做试题及答案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10-03 06:59:58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采用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一定期间,该期间为(  )。
A.7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参考答案:C
2 甲公司在向乙银行申请贷款时以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作质押担保。下列关于甲公司汇票质押生效要件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公司只须和乙银行签订该汇票的质押合同即可生效
B.甲公司只须将该汇票交付乙银行占有即可生效
C.甲公司只须向乙银行作该汇票的转让背书即可生效
D.甲公司只须在该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乙银行名称并签章即可生效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应当在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名称并签章,才构成汇票质押。
3 甲企业2016年发生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10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1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计算2016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金额合计为(  )万元。
A.15.5
B.16.5
C.19.5
D.20.5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1)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限额=100×14%=14(万元),实际发生额18万元.超过扣除限额,税前准予扣除14万元;(2)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100×2.5%=2.5(万元),实际发生额1.5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准予全额在税前扣除;(3)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金额合计=14+1.5=15.5(万元)。
4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中央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由特定主体决定,该特定主体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财政部
参考答案:C
5 甲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乙商场销售服装1000件,每件不合税价格为80元。由于乙商场购买量大,甲企业按原价7折优惠销售,乙商场付款后,甲企业为乙商场开具的发票上“金额”栏分别注明了销售额和折扣额,则甲企业此项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是(  )元。
A.8136.75
B.9520
C.11623.94
D.13600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1)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金额”栏分别注明的,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2)销项税额=1000×80×70%×17%=9520(元)。
6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合并时,应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权人,该法定期限为(  )。
A.公司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
B.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之日起10日内
C.合并各方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10日内
D.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10日内
参考答案:A
7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行为人中,其签章不符合规定可导致票据无效的是(  )。
A.出票人
B.保证人
C.背书人
D.承兑人
参考答案:A
8 2016年10月8日,甲提出将其正在使用的轿车赠送给乙,乙欣然接受。10月21日,甲将车交付给乙,但未办理过户登记。交车时,乙向甲询问车况,甲称“一切正常,放心使用”。事实上,该车5天前曾出现刹车失灵,故障原因尚未查明。乙驾车回家途中,刹车再度失灵,车毁人伤。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赠与合同的成立时间是2016年10月8日
B.甲、乙赠与合同的成立时间是2016年10月21日
C.甲未如实向乙告知车况,构成欺诈,因此赠与合同无效
D.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因此乙无权就车毁人伤的损失要求甲赔偿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1)选项AB: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自2016年10月8日双方达成赠与合意时,合同即成立;(2)选项C:因欺诈成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为可撤销合同(而非无效合同);(3)选项D:赠与人故意不告知赠与财产有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以特定的财产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该特定财产是(  )。
A.该合伙人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
B.该合伙人入伙时认缴的出资
C.该合伙人入伙时实缴的出资
D.该合伙人的合伙财产
参考答案:A
10 投保人甲与保险公司订立人身保险合同,甲为被保险人,并指定其妻子和儿子为受益人。保险期问内,甲与妻子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且不能确定死亡时间的先后顺序。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保险金的处理,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不作为遗产,全部由甲的儿子作为受益人享有
B.作为遗产,继承人为甲的妻子和儿子
C.作为遗产,继承人为甲的妻子
D.保险公司无需支付保险金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1)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3)部分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前死亡,未约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的,由其他受益人平均享有。在本题中,由于甲的妻子和儿子均为受益人,因此,保险金不属于遗产,全部由甲的儿子作为受益人享有;如果甲的妻子是唯一受益人,则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甲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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