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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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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实务》第七章—企业涉税会计核算
【知识点】包装物押金
包装物押金
包装物押金 |
情形 |
增值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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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产品以外的货物; 啤酒、黄酒 |
单独记账核算的,在1年内又未过期的 |
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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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以内的押金,逾期未退还 |
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
按所包装货物适用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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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税法规定的逾期:超过1年(12个月)的押金 |
应并入销售额征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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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啤酒、黄酒除外) |
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如何核算 |
应并入当期 销售额征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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