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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_《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1-04-05 03: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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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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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二章-行政许可法律制度

【知识点】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

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

1.税务机关

(1)有权实施税务行政许可的税务机关: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以及省级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

(2)各级税务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

2.委托实施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税务机关不得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税务行政许可。

3.集中受理

(1)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由办税服务厅或者在政府服务大厅设立的窗口集中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2)没有设立办税服务厅的税务机关指定一个内设机构作为窗口,集中受理直接向本级税务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3)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纳税服务司”办税服务处作为窗口,集中受理直接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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