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税务师《税法一》预习考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09-02 04:55:55
【内容导航】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三章消费税
【知识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委托加工的定义——唯一标准是谁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
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消费品。
“真委托加工”与“假委托加工”的问题
不属于委托加工情形:
1.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消费品;(贴牌)
2. 是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再接受加工消费品;
3. 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消费品。
——自制消费品。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