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企业是从事绿色照明业务的企业,符合“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条件,2015年12月1日注册,2016年1月份才取得第一笔收入10万元,2018年年初因其自身原因,把此业务转让给乙企业,乙企业2018年全年取得收入20万元,那么乙企业2018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0
B、2.5
C、5
D、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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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三免三减半”期间应连续计算,企业在优惠期限内转让所享受优惠的项目给其他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企业,受让企业可自项目受让之日起,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优惠。2018年还在三免的期间内,所以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