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形下,企业销售货物是应当给对方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的。但是在企业实际经营过程中,有时候也会出现消费者不需要发票的情况,那么对于消费者不需要发票的,企业仍然应当按照正常的业务进行处理,确认收入并缴纳税额,相关账务处理如下所示: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拓展: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销售方式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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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收款 |
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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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承付、委托收款 |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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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销、分期收款 |
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注意】无合同或有合同无约定,为货物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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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款 |
货物 |
货物发出
【注意】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为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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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服务 |
收到预收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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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销 |
收到代销清单或全部、部分货款
【注意】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为发出货物满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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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商品转让 |
所有权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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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 |
货物移送、转让完成或权属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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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 |
报关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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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开发票 |
开具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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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为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的当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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