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会计实操  > 实务热点

注意!安徽省2020年12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1日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12-01 15:22:13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延长2020年12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纳税申报截止期从12月15日延长至12月21日。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关于延长2020年12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安徽省税务局将于12月1日开展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试点。为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缴费申报事宜(以下简称“纳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决定延长2020年1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纳税申报截止期从12月15日延长至12月21日。

二、各地税务机关要及时通知纳税人,做好申报期延长各项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0年11月30日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