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综合型酒店兼营住宿和餐饮业务,在国家出台了疫情期间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后,考虑到公司的实际经营模式,可以放弃享受住宿服务免税政策,只享受餐饮服务免税政策吗?
答案: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执行。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住宿服务和餐饮服务这两项应税行为,均属于生活服务的范围。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因此酒店可以按照上述规定选择享受餐饮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同时放弃享受住宿服务免征增值税,一经放弃,36个月内不得再就住宿服务申请免征增值税。
科目 | 老师 | 日期 | 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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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 | 冰冰老师 | 3月13日 | 20:00-21:30 | 预约直播 |
注会经济法 | 天河老师 | 3月9日 | 20:00-21:30 | 预约直播 |
初级 | 加菲猫老师 | 3月8日 | 20:00-21:00 | 预约直播 |
初级 | 蒲公英老师 | 3月7日 | 20:00-21:00 | 预约直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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