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会计实操  > 实务热点

银行贴现合同或票据在印花税的征收范围吗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10-13 18:11:56
银行贴现合同或票据在印花税的征收范围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规定:
第十条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1988年第11号)规定: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薄;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8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上述规定,您的理解是正确的。银行票据贴现业务不是贷款业务,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征印花税。
银行票据贴现业务是否缴合同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借款合同的范围具体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即印花税的征税对象采取的是列举的方式,只对列举出来的凭证征税,未列举的一律不征税。您所说的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结算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中都明确规定了持票人向银行申请票据贴现的条件:即必须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必须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必须能够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由此可见,票据贴现业务并不是银行贷款,银行取得的贴现利息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贷款利息,而是资金的时间价值;持票人所取得的现金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借款,而只是将本来属于自己的资金在损失一部分资金时间价值的条件下提前收回而已。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