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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五章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所得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12-03 06:36:34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所得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考呀呀会计网校提供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所得)

①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③中药材的种植;

④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⑤牲畜、家禽的饲养;

⑥林产品的采集;

⑦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⑧远洋捕捞。

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①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②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3、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

4、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5、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6、非居民企业

7、小型微利企业

8、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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