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 | 分类 |
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 | 根本法和普通法 |
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 | 一般法和特别法 |
法的内容 | 实体法和程序法 |
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 | 国际法和国内法 |
法律运用的目的 | 公法和私法 |
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 |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
责任类别 | 特点 | 具体形式 | |
民事责任 | 可以由当事人主动承担 |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 |
行政责任 | 由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给予 | 行政处罚(针对外部相对人) | (1)行政处罚形式通常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税务行政处罚的具体形式包括罚款、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 |
由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给予 | 行政处分(针对内部相对人) |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共6类) |
责任类别 | 特点 | 具体形式 | |
刑事责任 | 应当由国家审判机关(法院)依照刑事法律给予 | 主刑 | 管制(期限通常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
拘役(期限通常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 |||
有期徒刑(期限通常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 |||
无期徒刑 | |||
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2年执行) | |||
附加刑(可与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 罚金 | ||
剥夺政治权利 | |||
没收财产 | |||
驱逐出境(适用于外国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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