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宁波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事项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19-09-03 14:26:46

我市将于2019年7月起开展会计人员信息统一采集工作

为加强和完善我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根据财政部统一要求和《宁波市会计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宁波市计划于2019年7月起在全市开展会计人员信息统一采集工作。

在本市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含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人员)和已取得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在宁波市会计人员信息系统办理信息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办理信息变更登记。符合从事会计工作条件尚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也可以在宁波市会计人员信息系统办理信息登记。以上人员统称“会计人员”

会计人员信息登记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从事代理记账工作等的依据,并为单位任用(聘用)会计人员提供参考

会计人员信息登记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从事会计工作信息;专业技术资格信息;继续教育信息;信用信息等。

本次信息采集工作将采取网上自助办理方式进行,由会计人员自行通过宁波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之窗”专栏中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变更、查询)”系统办理信息采集手续。在正式开始信息采集工作前已在宁波市办理会计信息登记人员(含原持有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通过浙江会计之家会计人员信息登记系统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人员),在本次信息采集时需要重新办理信息采集手续

关于本次信息采集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操作方法以及需要提供的资料等,将会通过宁波市财政局网站发布。

扫以下二维码,关注考呀呀中级会计微信公众号,即可体验考前真题模考,还能领取直播课。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