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非公众公司非公开发行或转让
发行或转让后股东人数>200人,但因转让又在3个月降至200人以下
教材上说这种情况无需核准
我问题是:如果当时预计人数在3个月内能降至200人以下的,所以没有经过核准.但3个月过去后,当时预计错误人数并没有降至200人以下,这时又需要核准了.但是非公司发行或转让已经于3个月前完成,那这个怎么处理?
回答:
这里您需要区分股份是否公开转让。如果是公开转让的,无论股东人数是否超过200人,都需要审核,只是在拟公开转让之前,如果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查,超过200人的由中国证监会核准,如果是向特定对象转让,如您问题所说,在3个月未降到200人,那么3个月后就需要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