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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情势变更等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03-29 19:26:03
注册会计师考试为10月14日、15日,还要5个月左右的时间,大家准备得如何了呢,希望大家可以要提前做好时间安排规划,让备考更从容。为了帮助大家科学备考注会,小编准备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合同解除
  1.情势变更
合同成立以后,如果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解除。
2.合同解除的程序
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时,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1)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如果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合同解除的效力
(1)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2)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条款、清理条款以及解决争议方法条款的效力。
注册会计师考试基础阶段备考正在火热进行当中,很多考生应该都已经学了一部分了,考呀呀小编整理了一些,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顺利的备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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