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票据抗辩_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11-11 12:14:36
【例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持票人行使票据抗辩权的有(  )。
A.票据上没有记载出票日期
B.票据上没有记载付款地
C.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
D.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交付的货物有严重的质量问题
正确答案:A,C,D
【知识点】票据抗辩
答案解析:选项A:出票日期属于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的票据无效,票据债务人可以对物抗辩;选项B:付款地属于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的票据有效,票据债务人不能对物抗辩;选项C: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不一致的,票据无效,票据债务人可以对物抗辩;选项D: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问题】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这里没有说是直接债权债务关系人?
【答疑】选项D是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交付的货物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就说明持票人和票据债务人之间有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所以可以对特定持票人行使抗辩权。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