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关于几种行为的解释
老师您好!行纪行为、经纪行为、居间行为、代理行为这四种行为的概念和异同点麻烦老师详细解答一下,谢谢!
回答:
1.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行为。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
2.行纪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而代理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行为。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3.代理是一项民事制度,代理有法定代理、委托代理、指定代理,委托代理最常考的,代理的行为必须是法律行为,代理不一定收取报酬,但是行纪和居间都是需要收取报酬的,代理必须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做出。
经济法没有经纪行为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