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公司债券的非公开发行
1.发行对象
(1)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并不得采用公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发行方式,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
(2)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仅限于在“合格投资者”范围内转让;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解释】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可以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与转让,不受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的限制。
2.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无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3.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进行信用评级由发行人确定,并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