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预习考点: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10-14 04:33:04
【所属章节】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合同的转让和解除-合同的转让
【知识点】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
(1)意定的概括转移
当事人一方经他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2)法定的概括转移
①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