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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解题思路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10-26 02:31:03
【问题】计算题或综合题的解题思路
【回答】
1.计算会计利润(有的题目会直接给出,但是此时要注意题目给出的金额是否是正确金额,可能涉及到调整会计利润);
2.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在正确的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根据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
3.计算应纳税额(注意境外所得、亏损弥补、是否涉及抵减应纳税额)。
具体为:
1.先计算会计利润,要保证会计利润的准确性,这样才能调对应纳税所得额。最常考的两个会计利润的调整事项是:①接受捐赠原材料or设备,题目说企业未做账务处理,那么你要知道要把原材料or设备的“价税合计金额”计入到营业外收入中,调增会计利润;②企业购进固定资产,未做账务处理或者是一次性全部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中,这两种情况都要调整会计利润,即根据会计的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但是如果是未做账务处理的话,直接按照计算出来的折旧金额调减会计利润就行,如果是一次性全部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话,要先按照设备的全部金额调增会计利润,再按照计算的折旧金额调减会计利润。
2.综合题中每一个小业务,基本上都是需要调整的,所以要掌握常见的调增、调减项目,要知道每一个调整项目计算的基数和比例,比如说三项经费(14%、2.5%or8%、2%);广宣费和业务招待费调整时要注意“销售(营业)收入”的计算,它包括什么,不包括什么;企业用自产产品对外捐赠的调整;撤回投资的调整,做题的时候,一看见撤回投资,就找相当于股息红利的金额,把它调减就行(因为它免税);看见题目出现“节能、节水、环保”等字样,要知道有“三免三减半”的优惠,以及设备投资额10%抵减应纳税额的优惠;还有向境外投资者分红,企业所得税的源泉扣缴以及从境外取得股息红利在我国企业所得税缴纳的问题。
3.做题的时候还要仔细审题,看题目问的是【境内应纳税所得额】还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问的是前者,一定不能包括境外分回的股息红利所得。
举例:A公司100元投资于B公司,投资协议约定:(1)被投资企业接受投资后,需要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利率定期支付利息,投资期限五年,年利息18元,于年底支付。(2)投资期限五年,投资期满后,被投资企业以120元赎回投资;(3)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不拥有所有权;(4)投资企业不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5)投资企业不参与被投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各方税务处理如下:
投资方A企业:
(1)一至五年每年收到的利息18元,在B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投资期限届满时,20元计入债务重组所得。
被投资方B企业:
(1)一至五年每年支付的利息18元,于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为利息支出,并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2)投资期限届满时,赎回投资支付的120元中,100属于偿还借款,20元属于债务重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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