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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隐名代理相关规定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09-09 20:44:33
委托合同隐名代理相关规定: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
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披露义务
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存在,就不会与受托人订立合同的除外。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委托合同
报酬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对于有偿合同,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费用
无论是有偿合同还是无偿合同,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损失赔偿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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