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章节】注册会计师经济法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九节 几类主要的有名合同
【知识点】运输合同
【难易程度】☆☆
【重要程度】☆☆☆
一、客运合同
1. 支付客票时,即客运合同成立,但承运人A有权利拒绝运输。
2. 承运人A应对旅客B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伤亡、损失承担责任。除旅客B因为自身原因或者故意、有重大过错而造成。
3. 承运人A存在变更运输工具、降低服务标准时,旅客B可要求承运人A退款或减收票款。(注:承运人A提高服务标准时不可加收票款。)
二、货运合同
(1)托运人A可随时要求承运人C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送货地址、交付货物给其他人,但应赔偿承运人C因此产生的损失。
(2)当承运人C有证明证实货物是因为发生不可抗力而出现毁损灭失的情况时,承运人C无需承担其责任,该责任由托运人A承担。承运人C无法证明时,由承运人C承担。
(3)货物因为发生不可抗力而出现毁损灭失的情况时,托运人A无需支付运费,已经支付的运费可以要回。
(4)货物因为发生不可抗力而出现毁损灭失的情况时,托运人A无需向收货人B承担违约责任。
(5)收货人B在收到货物或在收货期限内未有异议,则视为已成功交付。期后若有证据证明货物存在在运输过程中便有问题的,可向承运人C索取赔偿。
(6)关于收货人B:
逾期提货:应向承运人C支付保管费用。
拒绝支付费用:承运人C将享有留置权。
拒绝受领:承运人C可依法提存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