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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备考知识点_税务权利与义务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01-12 11: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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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考呀呀会计资讯来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备考知识点_税务权利与义务,我们一起去学习一下吧!

【内容导航】

税务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发展涉税专业服务促进税法遵从

【所属章节】

第一章 税法总论

【知识点】税务权利与义务

税务权利与义务

一、税务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注意以下政策:

1.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2.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3.税务人员在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④近姻亲关系;⑤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益关系。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

注意: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提示】保密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注意关键词:加强协调、支持、协助

【注意】P25,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立法意图,税务机关应当做到依法征税,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全面落实纳税人权利是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核心问题,也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重要途经。

四、发展涉税专业服务促进税法遵从

涉税专业服务是指涉税专业机构接受委托,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就涉税事项向委托人提供的税务代理等服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涉税业务内容(8项)

1.纳税申报代理。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归集和专业判断,代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纳税申报准备和签署纳税申报表、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相关文件。

2.一般税务咨询。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日常办税事项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3.专业税务顾问。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涉税事项提供长期的专业税务顾问服务。

4.税收策划。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经营和投资活动提供符合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纳税计划、纳税方案。

5.涉税鉴证。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涉税事项真实性和合法性出具鉴定和证明。

6.纳税情况审查。接受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委托,依法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审查,作出专业结论。

7.其他税务事项代理。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理建账记账、发票领用、减免退税申请等税务事项。

8.其他涉税服务。

(二)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实施监管内容

1.税务机关应当对税务师事务所实施行政登记管理。

2.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

3.税务机关应当建立业务信息采集制度,利用现有的信息化平台分类采集业务信息,加强内部信息共享,提高分析利用水平。

4.税务机关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根据举报、投诉情况进行调查。

5.税务机关应当建立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情况进行信用评价,对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进行信用记录。

6.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税务师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与其他相关行业协会建立工作联系制度。

7.税务机关应当在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场所公告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其信用情况,同时公告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8.税务机关应当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提供便捷的服务,依托信息化平台为信用等级高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展批量纳税申报、信息报送等业务提供便利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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