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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履行_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答疑精华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08-29 13:32:11
【例题】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支付货款一周后乙交付货物。甲未在约定日期付款,却请求乙交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甲的请求,乙可行使的抗辩权是(  )。
A.不安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不履行抗辩权
D.先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D
【知识点】合同的履行
【问题】请问老师本题中的B选项先诉抗辩权是什么意思?完美过关里没有涉及诶
【答疑】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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