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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每日一练(9月30日)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09-30 07:44:00
单项选择题
1、王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10 万元,下列关于甲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
B.甲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刘某担任监事
C.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经理
D.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监事
2、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以房产出资 30万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入股。后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值 20 万元,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 6 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丙从公司分得的利润予以补足
B.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C.丙以现有可执行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D.丙无须补交差额,甲、乙、丁都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连带责任
多项选择题
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缴纳出资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一般应在 6 个月内办理完财产权转移手续
B.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而在银行设立的账户
C.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D.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判断题
4、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 100万元出资,并自公司设立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直至公司成立半年后才将房屋实际交付给公司使用,乙、丙主张甲在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乙、丙的主张是合法的。( )
5、公司债权人可以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该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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