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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阴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继续教育的相关通知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19-10-06 04:25:25

江苏江阴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继续教育已经开始,已经报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们不要忘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下面,中考呀呀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江苏江阴2019年中级会计继续教育的相关通知,希望对广大考生提供帮助。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18〕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江阴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在取得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参加继续教育。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未完成的人员,应参加补培训,并同时参加今年的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时间

自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三、继续教育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四、继续教育方式

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实行网上注册、网上交费、网上培训、网上考试。

五、培训机构

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单位的通知》(苏财会〔2019〕11号)公布的招标中标单位,今年继续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北京华夏金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奥时代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3家作为网络培训机构。

六、学习步骤及费用支付方式

登录无锡市财政局网站,进入会计管理页面,从3家网站中自行选择培训机构。

1.培训流程。选择网络培训机构――登录――注册(填写个人信息)――阅读服务承诺书――选择学分减免(选择学分减免人员需要带减免凭证前往江阴市会计管理中心办理登记)――选择课程(选择年度)――选择培训类型级次(初、中、高)――付费(发票打印)――开始学习――学时完成(提醒考试并说明:凡交费未成学习考试的学员责任自负)――参加考试――打印合格证书。

2.费用支付。学员选择网络培训机构后,通过支付宝、网银、微信等方式直接向网校账户支付学习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打印电子发票并进行学习(如学员需要传统发票请在交费时点击菜单确定,网络培训机构会按照注册时填写的信息寄达)。

3.在线考试。学员完成30学时后,在线考试。合格成绩为60分,有3次考试机会。3次不合格的需要重新购买学时学习。考试成绩将由财政部门定期导入江苏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学员不再办理其它手续。

七、学分管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年度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每学时折算为3学分),其考呀呀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且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的可视同完成继续教育。

(一)会计继续教育对象通过指定的网络培训机构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成规定课程、学时并考试合格即为完成90学分。

(二)参加其它继续教育形式的,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1.凡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门)考试,折算为90学分;凡参加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的,可凭毕业证书一次性办理在校期间的继续教育手续;

2.凡参加无锡市级以上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及无锡市财政会计学会、无锡市总会计师协会组织的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3.凡参加市级以上财政会计管理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培训,以及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折算为90学分;

4.独立承担财政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5.凡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其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6.凡独立在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7.凡参加市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90学分;

8.担任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评审执行评委,折算90学分。

(三)继续教育实行年度学分管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下一年度。凡参加其它形式继续教育未满90学分的,仍须参加当年的继续教育培训。

(四)凡符合“学分管理”中第二项1、2、3、4、5、6、7、8条款的会计人员须持成绩合格(结业)证、论文(章)论著原件及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于2019年12月25日前到江阴市会计管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江阴市文化西路113号3楼,电话:86815567);初审汇总后报无锡市财政局会计处复核,录入江苏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

另外,凡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一科(门)考试以上即视同完成继续教育的人员,其学分信息由省会计考试部门直接录入江苏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不需要办理登记手续。

八、培训机构管理

网络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循《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关于做好201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函》《无锡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委托协议》等各项规定,按要求设置培训课程,做好学习管控,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一)网络培训机构必须通过技术手段约束,提醒学员注册时务必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二)网络培训机构的听课设置严格按照每30分钟回答一个问题后方可继续进行学习。考试的内容为学员所选的必修课内容。分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各20道。总分值为100分。

(三)网络培训机构要严格自律,对采用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名义组织境内外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只收费不培训,多收费少培训,只培训不考试,将不及格学员混淆合格人员名单中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培训资格。

(四)各网络培训机构应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并在各网校及无锡市会计管理外网进行公开,接受会计管理部门的检查、评估和学员的监督。

(五)各网络培训机构将在年度培训结束后,要对照服务承诺书等进行自我评价和总结,评价和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各项职责落实情况、教育情况及教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等,于每年度1月15日前报送市财政局。

(六)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将不定期地对继续教育机构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形成对各网络培训机构的年度考核综合情况,同时对违反规定要求的,立即取消其培训资格(检查、评估主要采用网上举报和调查问卷等方式),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同时上报无锡市财政局会计处。

九、监督管理

(一)市财政局会计科负责江阴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生减免审核、确认、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

(二)市财政局将加强培训机构(网校)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与网校协调处理会计人员在培训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情况是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重要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

财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人员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责令其限期改正。

(四)单位团体报名,可与网校直接联系。

陈老师 010—69651256

(五)其他

凡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请务必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系统(http://kj.jscz.gov.cn)进行信息采集,以确保本人继续教育记录的准确、完整。

江阴市财政局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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