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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1-29)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2-01-28 10:03:05

《经济法》练习题

1.下列关于股东知情权的中,正确的是( )。

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复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B.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复制公司会计账簿

C.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复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D.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要求査阅公司会计账簿

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东直接对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的,应当列为第三人的是( )。

A.公司董事

B.公司监事

C.公司

D.公司职工

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B.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C.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D.不得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4.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日期是( )。

A.公司章程规定的日期

B.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C.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申请设立登记之日

D.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领取之日

5.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是( )。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

C.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参考答案

1.【答案】A。解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要求查阅,不能复制,B项错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要求查阅,不能复制,C项错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不可以要求査阅公司会计账簿,D项错误。

2.【答案】C。解析:股东直接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他人提起诉讼的,应当列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3.【答案】D。解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4.【答案】B。解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5.【答案】D。解析: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A、B、C项属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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