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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形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1-07-16 14:17:06

  前面我们给大家讲解了诉讼时效的中止,今天,我们给大家讲讲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和中断是不一样的,我们具体来了解下吧!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间期间重新计算。

  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主观原因)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包括: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在诉讼中主张抵销;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

  中断的效力

  (1)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诉讼时效的中断可以多次进行,但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通过上面的学习,大家了解诉讼时效中断的概念、情形及效力了吧,更多经济法干货知识,请关注考呀呀中级会计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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