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中级会计职称《中级经济法》第三章考点: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程序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1-02-25 18:52:38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

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企业的名称和住所;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及方式。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申请数上予以明确。

(2)投资人身份证明,主要是身份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企业住所证明和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如土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

(4)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