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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经济法》每日一练(11.30)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11-30 13:42:55

1.(多选题)

1月1日,甲向乙银行贷款50万元,以一台机器设备设定抵押,当日办理了登记手续。后又因资金周转不灵,向丙银行借款20万元,同样以该机器设备设定抵押,双方于同年2月1日签订抵押合同,2月15日办理登记手续。同年4月1日,甲公司向丁银行借款30万元,再次以该机器设备设定抵押,双方当日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手续。同年4月15日,甲公司向戊公司赊购原材料,又一次以该机器设备设定抵押,双方未办理任何登记手续。债务到期后,甲公司无法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债权,根据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该机器设备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乙银行的债权

B.该机器设备拍卖所得价款应当先由乙银行和丙银行按比例清偿

C.该机器设备拍卖所得价款清偿了乙银行和丙银行的债权后,剩余部分应当用于优先清偿丁银行的债权

D.该机器设备拍卖所得价款清偿了乙银行和丙银行的债权后,剩余部分应当由丁银行和戊公司按比例受偿

2.(多选题)

甲向乙借款10万元,甲的朋友丙以其价值15万元的轿车提供担保,乙与丙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丙向丁借款8万元,以该车设定质押。丙与丁签订了质押合同,并于次日向丁交付了轿车。因甲和丙均未清偿各自到期债务,遂发生纠纷。下列关于本案担保物权设立及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丁优先于乙就轿车变价款受偿

B.乙和丁应当就轿车变价款按照债权比例受偿

C.丁的质权自丙向其交付轿车时设立

D.丁的质权自质押合同签订时设立

3.(多选题)

甲企业向职工王某等10人借款,向王某等出具的借据载明的本金共计120万元,借据同时载明借期内年利率40%,借款期限1年。借款到期后,甲企业偿还了借款期间的利息48万元,但经王某等人多次催告仍不偿还本金,王某等人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王某等人有权要求甲企业返还本金并按40%年利率计算并支付逾期利息

B.王某等人有权要求甲企业返还本金并按24%年利率计算并支付逾期利息

C.甲企业有权以借期内年利率高于24%为由要求王某等人返还多支付的借期内利息19.2万元

D.甲企业有权以借期内年利率高于36%为由要求王某等人返还多支付的借期内利息4.8万元

4.(多选题)

甲、乙约定卖方甲负责将所卖货物运送至买方乙指定的仓库。甲如约交货,乙验收,但甲未将产品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文件如约交付给乙;乙已经支付了80%的货款。交货当晚,因山洪暴发,乙仓库内的货物全部毁损。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应当支付剩余20%的货款

B.因甲未交付产品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文件,构成违约,但货物损失应由乙承担

C.乙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甲返还已支付的80%货款

D.甲有权要求乙支付剩余20%的货款,但应当补交已经毁损的货物

5.(多选题)

李某将一处门面房租给张某,双方口头约定,租期2年,租金每月1000元。1年后,张某经李某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王某,租期1年、月租金1200元,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王某入住后,擅自拆除了门面房隔墙,李某得知后欲收回房屋。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张某与王某间的租赁合同为不定期租赁

B.张某将房屋转租后,李某有权按每月1200元向张某收取租金

C.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擅自拆除隔墙所造成的损失

D.李某有权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擅自拆除隔墙所造成的损失

参考答案

1.【答案】ABC。

解析:选项A符合,甲厂5月8日的发函中无价格,内容不具体、不确定,属于要约邀请;选项B符合,乙厂5月10日的复函,明确了价格,使得内容具体、确定,构成要约;选项C符合,甲厂5月12日的复函对乙厂5月10日的要约价格进行了修改(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选项D不符合,乙厂5月20日的复函,对甲厂5月12日的要约价格进行了修改,构成新要约,甲厂5月12日的要约失效;由于甲厂5月12日的要约已经失效,乙厂5月26日的发函也就不能构成承诺,应视为新要约。综上,本题应选ABC。

2.【答案】ABCD。

解析: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约束,不得随意撤销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

3.【答案】ABC。

解析:选项D不属于,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该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但格式条款有效;选项ABC属于,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时(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综上,本题应选ABC。

4.【答案】BC。

解析:选项A不可以,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选项C可以,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选项B可以,D不可以,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的,债权人行使的是撤销权(而非代位权)。综上,本题应选BC。

5.【答案】BD。

解析:选项A 错误,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选项B正确,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选项C错误,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选项D正确,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综上,本题应选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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