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中级经济法》预习知识点:低税率优惠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12-01 12:27:36

【内容导航】:

一、低税率优惠

二、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中级经济法》科目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低税率优惠、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低税率优惠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15%

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20%

【解释】(1)自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备注:根据《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厦门等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继续实行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1.符合条件的软件生产企业按规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的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扣除。

2.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年底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到期满为止。

3.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辅导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者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5.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含)。

6.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以及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在(含)前实现获利的,自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前未实现获利的,自起计算优惠期,享受至期满为止。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