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公开审理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09-30 04:47:16
第一审程序
1、起诉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管辖范围,同时还必须办理法定手续。
提起民事诉讼可以提交书面起诉状,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但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口头上诉不行)。
申请仲裁必须符合的条件:
(1)有仲裁协议;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2、公开审理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2)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经济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3、简易程序
(1)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
(2)当事人双方可以就开庭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准许。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采用视听传输技术等方式开庭。
(3)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以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得缺席判决。
(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
(5)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4、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2)发回重审的;
(3)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
(4)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
(5)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6)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
(7)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