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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 每日一练(12.3)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19-12-03 10:35:03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甲公司将货物送至丙公司,经丙公司验收合格后,乙公司应付清货款。甲公司在送货前发现丙公司已濒于破产,遂未按时送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应向乙公司、丙公司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D.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的履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在本题中,濒于破产的是丙公司,而不是买受人乙公司。甲公司不享有不安抗辩权,其未按时送货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向乙公司(买卖合同相对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例题·单选题】(2018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再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来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对于乙公司提出的给付请求权,甲公司拟行使不安抗辩权。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行使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甲公司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

  C.甲公司可以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直接解除合同

  D.甲公司行使不安抗辩权而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乙公司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选项A)。行使中止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选项D)。如果对方当事人恢复了履行能力或提供了相应担保后,不安的原因消除,应当恢复合同的履行(选项B)。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担保的,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选项C)。

  【例题·单选题】(2008年)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提供一批货物给乙,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合同签订后甲迟迟没有发货,乙催问甲,甲称由于资金紧张,暂无法购买生产该批货物的原材料,要求乙先付货款,乙拒绝了甲的要求。乙拒绝先付货款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 )。

  A.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D.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抗辩权的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本题中的甲)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本题中的乙)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例题·多选题】甲、乙公司签订一份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先交付钢材,乙公司验收完毕后再付款。有确切证据证明,甲公司可中止履的有( )。

  A.乙公司年度报表中表明出现严重亏损,无法依约履行

  B.乙公司被工商部门定为合同信用极差单位

  C.乙公司已被其债权人提起破产宣告申请

  D.原与甲公司合作良好的乙公司董事长已辞职,甲公司对新董事长不熟悉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例题·单选题】(2017年)2012年,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借款期满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本息。此时甲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到期债权10万元,却不积极主张。乙银行拟行使代位权。下列关于乙银行行使代位权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乙银行可以直接以甲公司的名义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

  B.乙银行行使代位权应取得甲公司的同意

  C.乙银行应自行承担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D.乙银行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选项A:债权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选项B: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无需债务人同意;选项C: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例题·多选题】(2011年)甲对乙享有50000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甲调查发现,乙对丁享有3个月后到期的7000元债权,戊因赌博欠乙8000元;另外,乙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0000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000元债权。乙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乙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甲不可以代位行使的债权有( )。

  A.乙对丁的7000元债权

  B.乙对戊的8000元债权

  C.乙对丙的10000元债权

  D.乙对丙的5000元债权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的行使。根据规定,代位权行使条件中: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包括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因此乙对丙的10000元债权甲不能行使代位权;代位权行使的债权必须是已经到期的债权,这里丁欠乙的债权未到期,不能行使代位权;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债权才可以代位行使,因此戊欠乙的赌博债务甲不能行使代位权。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900万元不能偿还,乙公司几次催要,甲公司均以无财产可供偿还为由拒绝偿还;后乙公司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1000万元,且因甲公司怠于行使,乙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应当将丙公司列为代位权诉讼中的被告

  B.乙公司行使代位权应取得甲公司的同意

  C.如果乙公司胜诉,甲公司应当承担诉讼费用

  D.若乙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给丙公司,则不能界定为怠于行使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代位权。选项A: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是被告,债务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选项A正确。选项B: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无需债务人同意;选项B错误。选项C:在代位权诉讼中,如果债权人胜诉的,由次债务人承担诉讼费用,其他必要费用则由债务人承担;选项C错误。选项D:乙公司对次债务人丙起诉或申请仲裁,才不属于“怠于行使”;选项D错误。

  【例题·单选题】(2018年)下列关于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2年内行使

  B.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须以债务人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只需通知第三人即可

  D.撤销权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选项B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自己的名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因处分财产而危害债权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甲公司欠乙公司1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3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乙公司可以通知丙公司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B.如果人民法院支持乙公司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请求,乙公司可以就撤销权行使的结果优先受偿

  C.乙公司行使撤销权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由丙公司负担

  D.乙公司应在甲公司放弃债权行为发生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选项A: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而非代位权),而且要通过人民法院;选项B:撤销权中,债权人没有优先受偿权;选项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选项D: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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