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税务师考试已圆满结束,报考2020年税务师考试的考生们可以开启备战模式啦!今天,考呀呀会计资讯特意为大家整理了2020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易错易混知识点精析,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
【易错点29】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详细解析】
【易错点30】 工伤保险法律制度
【详细解析】
视同工伤的情形 |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 | ①因故意犯罪受到伤害的;②因醉酒或者吸毒受到伤害的;③自残或者自杀的;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易错点31】 民事诉讼法特别管辖
【详细解析】
特别管辖 | (1)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2)保险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3)票据纠纷,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4)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股东名册记载、请求变更公司登记、股东知情权、公司决议、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5)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6)侵权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7)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8)因船舶碰撞或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9)因海难救助费用,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
【易错点32】 举证责任倒置
【详细解析】
【易错点33】 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含行政复议)的起诉(申请)与受理
【详细解析】
【易错点34】 主刑
【详细解析】
【易错点35】 累犯的处罚原则
【详细解析】
科目 | 老师 | 日期 | 时间 | 备注 |
初级 | 杨子老师 | 11月15日 | 20:00-21:30 | 预约直播 |
中级 | 淼淼老师 | 11月15日 | 20:00-21:00 | 预约直播 |
税法 | 斌哥 | 11月15日 | 17:30-21:00 | 预约直播 |
中级 | 冰冰老师 | 11月14日 | 20:00-21:30 | 预约直播 |
经济法 | 方舟老师 | 11月14日 | 20:00-21:30 | 预约直播 |
初级 | 淼淼老师 | 11月14日 | 20:00-21:00 | 预约直播 |
说明:因税务师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考呀呀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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