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4月24日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税务总局决定延长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4月20日延长至4月24日;湖北省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具体适用范围和截止日期由湖北省税务局依法明确。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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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老师 | 日期 | 时间 | 备注 |
财税 | Tim老师 | 4月28日 | 20:00-21:00 | 预约直播 |
初级 | 大王老师 | 4月18日 | 20:00-21:00 | 预约直播 |
注会战略 | 观鱼客老师 | 4月18日 | 19:30-22:00 | 预约直播 |
注会经济法 | 方舟老师 | 4月19日 | 9:00-11:30 | 预约直播 |
注会税法 | 斌哥 | 4月19日 | 15:00-17:30 | 预约直播 |
中级实务 | 彭婷老师 | 4月19日 | 20:00-22:00 | 预约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