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科目包含简答题,需要考生用文字进行答题,共40分。2022年税务师第二次延考涉税服务实务于2023年3月19日已经结束,考呀呀小编根据考生回忆内容,整理了2022年税务师第二次延考涉税服务实务简答题真题及答案,以供考生参考。
2022年税务师二次延考《涉税服务》简答题真题(考生回忆版)
某企业财务人员2018年7月采用虚假纳税申报手段少缴纳税款32万元,2022年3月,税务机关在纳税检查中发现这一问题,要求追征这笔税款,该企业认为缴纳税款期限已过了三年,超过了税务机关追征期,应不再追缴这笔税款,请回答:
(1)税务机关是否可以追征?
(2)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对上述情况追征期是如何确定的?
(3)如果由于税务机关责任,造成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追征期是如何规定的?
(4)如果由于纳税人计算错误等失误,造成未缴或少缴税款的追征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
(1)税务机关可以追征该笔税款。
(2)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
(3)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4)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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