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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一》考点:税收优惠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1-05-05 18: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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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3.油气减征资源税项目

4.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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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资源税

【知识点】税收优惠

税收优惠

减免税项目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3.油气减征资源税项目

(1)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

(2)对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

(3)对三次采油、深水油气田资源税减征30%;

(4)对低丰度油气田资源税暂减征20%。

4.其他项目

(1)对实际开采年限在15年以上的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30%;

(2)对依法在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通过充填开采方式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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