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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怎么算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1-03-16 14:24:02

个税计算方法: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扣除指的就是我们个人所缴纳的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即为2019年新推出的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医疗、继续教育、租房、房贷等费用。

年度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按60000起征点-综合所得适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3%;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10%;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20%;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25%;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35%;超过960,000元的部分45%。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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