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高频考点:行政处罚的设定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1-02-28 14:44:11

【内容导航】

行政处罚的设定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三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

【知识点】行政处罚的设定

法律渊源

创设权限

法律

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行政法规

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地方性法规

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国务院授权的直属机构)

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设定行政处罚的,部门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但罚款的限额必须由“国务院”规定

【一定数量罚款】

(1)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

(2)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①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倍,但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②没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0元

(3)超过上述限额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

地方规章(省级人民政府、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批市)

法律、法规没有设定行政处罚的,地方规章可以设定“警告”或“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但罚款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其他规范性文件

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