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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承诺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1-02-24 0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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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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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债法

【知识点】承诺

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1.具备要件

(1)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提示】否则,很可能构成新要约,而非承诺

2.生效

承诺自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3.撤回、撤销

(1)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即在承诺生效之前到达要约人

(2)承诺不能撤销

【提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延承诺应视为新要约

4.迟延、迟到

(1)迟延: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

(2)迟到: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况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

【提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承诺为有效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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