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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服务实务》预习考点:纳税申报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1-01-18 17: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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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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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实务》相关基础知识

【知识点】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

1.纳税申报的概念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定期或按次就计算缴纳税款的有关事项向税务机关提出的书面报告,是税收征收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2.纳税申报的方式

纳税申报的方式

(1)自行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自行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2)邮寄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采取邮寄申报的方式,将纳税申报表及有关的纳税资料通过邮局寄送主管税务机关。

(3)电子方式

数据电子方式,是指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

(4)代理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税务师代为办理纳税申报。

3.纳税申报的具体要求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论当期是否发生纳税义务,除经税务机关批准外,均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2)实行定期定额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3)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相关链接】纳税人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特殊困难是指:

①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②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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