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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一》重要知识点:煤炭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及税额计算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12-05 03:52:24

煤炭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及税额计算

自12月1日起。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以下简称洗选煤)。

【特别提示1】原煤与洗选煤的计税依据存在差异。洗选煤的计税依据是要用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销售额。

【特别提示2】煤炭资源税从价定率计税的销售额,与增值税计税的销售额存在不一致。不一致主要体现在计算资源税时,自采未税原煤加工洗选煤的销售额需要用规定的折算率进行折算,增值税则不需要折算。煤炭资源税的销售额,不包括出场(厂)后运输、储备等费用。

【提示】煤炭资源税特殊情况销售额

①销售原煤的来源混淆如何计税

纳税人将自采原煤与外购原煤(包括煤矸石)进行混合后销售的,应当准确核算外购原煤的数量、单价及运费,在确认计税依据时可以扣减外购相应原煤的购进金额。

计税依据=当期混合原煤销售额-当期用于混售的外购原煤的购进金额

外购原煤的购进金额=外购原煤的购进数量×单价

②生产洗选煤的原煤来源混淆,如何计税

纳税人以自采原煤和外购原煤混合加工洗选煤的,应当准确核算外购原煤的数量、单价及运费,在确认计税依据时可以扣减外购相应原煤的购进金额。

计税依据=当期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当期用于混洗混售的外购原煤的购进金额

外购原煤的购进金额=外购原煤的购进数量×单价

【归纳】换算为同类依据减除外购金额。

稀土、钨、钼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1)纳税人将其开采的稀土、钨、钼原矿加工为精矿销售的,按精矿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资源税。纳税人开采并销售原矿的,将原矿销售额(不含增值税)换算为精矿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2)精矿销售额不包括从洗选厂到车站、码头或用户指定运达地点的运输费用。

(3)原矿销售额与精矿销售额的换算。

原矿销售额不包括从矿区到车站、码头或用户指定运达地点的运输费用。

应纳税额=精矿销售额×适用税率

精矿销售额=精矿销售量×单位价格

纳税人销售(或者视同销售)其自采原矿的,可采用成本法或市场法将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成本法公式为:

精矿销售额=原矿销售额+原矿加工为精矿的成本×(1+成本利润率)

市场法公式为:

精矿销售额=原矿销售额×换算比

换算比=同类精矿单位价格÷(原矿单位价格×选矿比)

选矿比=加工精矿耗用的原矿数量÷精矿数量

【特别提示1】稀土、钨、钼原矿与精矿的计税依据存在差异。纳税人将其开采的稀土、钨、钼原矿加工为精矿销售的,按精矿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资源税。纳税人开采并销售原矿的,将原矿销售额(不含增值税)换算为精矿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特别提示2】纳税人同时以自采未税原矿和外购已税原矿加工精矿的,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一律视同以未税原矿加工精矿,计算缴纳资源税。

【特别提示3】稀土、钨、钼资源税从价定率计税的销售额,也与增值税计税的销售额存在不一致。

从量定额计征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及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的定额税率

1.各种应税产品,凡直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各种应税产品,凡自产自用的(包括用于非生产项目和生产非应税产品),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3.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量。

代扣代缴计税规定

1.代扣代缴义务人: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是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

2.代扣代缴的资源范围:是指收购的除原油、天然气、煤炭以外的资源税未税矿产品。

3.代扣代缴适用的单位税额:

(1)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

(2)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税率标准。

4.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支付首笔货款或首次开具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优惠政策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

3.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

4.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

5.对低丰度油气田资源税暂减征20%。

6.对深水油气田资源税减征30%。

煤炭资源税的税收优惠

1.对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

2.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提示】纳税人开采的煤炭,同时符合上述减税情况的,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执行,不能叠加适用。

(三)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纳的资源税,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纳税人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开采地纳税。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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