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
我国公民李某于2019年4月与任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成为自由职业者,2019年收入情况如下:
(1)4月根据合同规定,从单位取得一次性补偿金120000元,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26000元。
(2)6月30日将闲置的一处商业用房按市场价格对外出租,合同约定租期半年,从7月起李某每月收取不含增值税租金4900元,每月发生准予扣除的税费105元;此外,7月份对房屋进行简单修缮,发生修缮费2000元。
(3)10月将某项专利权许可他人使用取得收入80000元。
(4)12月将收藏的文物进行拍卖,取得收入1000000元,李某不能提供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经查实为该文物并非海外回流文物。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0
B.1680
C.3480
D.9480
(2)2019年李某出租房屋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4282.8
B.4084.4
C.4195
D.4800
(3)李某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A.11120
B.12800
C.7184
D.9280
(4)李某拍卖文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200000
B.30000
C.56000
D.104000
参考答案
(1)【答案】B。解析: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李某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0000-26000×3)×10%-2520=1680(元)。
(2)【答案】A。解析:7、8月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900-105-800-800)×20%×2=1278(元),9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900-105-400)×(1-20%)×20%=703.2(元),10月~12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900-105)×(1-20%)×20%×3=2301.6(元),2019年李某出租房屋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78+703.2+2301.6=4282.8(元)。
(3)【答案】B。解析:李某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80000×(1-20%)×20%=12800(元)。
(4)【答案】B。解析:个人财产拍卖所得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的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李某拍卖文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00×3%=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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