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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的征收管理_2020年《税法二》预习考点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10-05 0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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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的征收管理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二》第六章—车船税
【知识点】车船税的征收管理
车船税的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纳税地点 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申报缴纳 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总结:
高频考点 要点
征税范围 应税车辆、船舶(含登记和不登记的)
税目及计税单位 载人车(辆)+载货车(整备质量每吨,挂车50%)+机动船舶(净吨位每吨,拖船1千瓦=0.67吨,非机动驳船、拖船50%)、游艇(艇身长度每米)
税收优惠 法定(5项)+特定+节能车(减半)新能源车船(免,具体范围)
税额计算 纳税月份数+退款退还与缴纳
征收管理 取得当月发生纳税义务+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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