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税成本对象的“六个原则”(了解) | (1)可否销售原则(能不能销售) (2)分类归集原则(1栋和2栋都属于一期小户型) (3)功能区分原则(商业地产、住房) (4)定价差异原则(商铺售价50000) (5)成本差异原则 (6)权益区分原则(委托代建合作开发) (一销售,一归集,两区分,两差异) |
计税成本的“六项费用” | 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内容,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内容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的开发产品的成本列支内容一致。 |
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核算“五道程序” | 了解内容 |
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核算“四把尺子”(熟悉) | (一)开发、建造的开发产品应按制造成本法进行计量与核算 (二)企业下列成本应按以下方法进行分配:(选择题)1.土地成本,一般按占地面积法进行分配。如果确需结合其他方法进行分配的,应协商请求税务机关同意 2.单独作为过渡性成本对象核算的公共配套设施开发成本,应按建筑面积法进行分配 3.借款费用属于不同成本对象共同负担的,按直接成本法或按预算造价法进行分配 4.其他成本项目的分配法由企业自行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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