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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务师《税法一》纳税人预习考点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02-07 10: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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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税务师考试的考生朋友们,困难只能吓倒懦夫和懒汉,而胜利永远属于攀登高峰的人,考呀呀为大家准备了消费税纳税人的相关内容,快来努力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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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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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三章-消费税

【知识点】纳税人

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提示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纳税人为委托方

【提示2】增值税各个环节都要征收。

消费税主要征收环节

1.生产含视为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1)自产销售:纳税人销售时纳税

(2)自产自用:

①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提示】视为生产行为—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进口报关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进口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4.零售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饰品、铂金首饰、超豪华小汽车的单位和个人

(1)生产、进口和批发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饰品、铂金首饰时不征收消费税,纳税人在零售时纳税。

(2)对超豪华小汽车(不含增值税零售价格130万元及以上),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5.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卷烟批发商)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

(卷烟批发商)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伟大的事业是根源于坚韧不断地工作,以全神贯注的精神去努力,不辞辛苦。备考税务师考试的小伙伴们,一时的辛苦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愿意努力,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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