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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一》预习考点: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09-09 05: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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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三章消费税
【知识点】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应税销售额和应税销售数量的确定同前。
【例题·计算问答题】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制粮食白酒,对外销售4吨,收到不含税销售额20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单独核算)0.2万元。计算应纳消费税和应纳增值税。(不考虑进项税额)
【答案及解析】
应纳消费税:
从量计征=4×2000(斤)×0.5=4000(元)=0.4(万元)
从价计征=(20+0.2÷1.17)×20%=4.03(万元)
共计消费税=0.4+4.03=4.43(万元)
应纳增值税=(20+0.2÷1.17)×17%=3.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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