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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_《涉税服务实务》高频考点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09-06 20: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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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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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实务》第二章-税务管理概述
【知识点】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的内容
形式 范围 时限要求
设立税务登记 按照“多证合一”等商事制度改革要求,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无需单独到税务机关办理该事项,其领取的证件作为税务登记证件使用 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组织,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可以即时办结
变更税务登记 ①改变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
②改变住所、经营地点的(不含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
③改变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型的
④改变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的
⑤改变产权关系的
⑥改变注册资金的
①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按规定纳税人须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②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注销税务登记 ①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的
②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③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或产权关系变更而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
④纳税人发生的其他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情况的
①纳税人应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注销时,先税务后工商)
②纳税人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③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④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提示】
纳税人改变住所、经营地点,不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应先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再到迁达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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