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会计实操  > 实务热点

会计实操:疫情期间取得注明旅客信息的车票能否计算抵扣进项?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03-12 09:20:10
会计实战上岗班
问题:疫情期间,企业购进境内旅客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车票等,能否计算抵扣进项?
答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
“五、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
六、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境内旅客运输服务属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自2020年1月1日起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由于上游运输企业免征增值税,下游企业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车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

各科目直播课程等你来预约!!

科目 老师 日期 时间 备注
初级 欣欣王老师 3月28日 18:00-21:00 预约直播
初级 欣欣王老师 3月25日 18:00-21:00 预约直播
初级 大王老师 3月15日 20:00-21:00 预约直播
初级 欣欣王老师 3月21日 18:00-21:00 预约直播
初级 欣欣王老师 3月23日 18:00-21:00 预约直播
中级 蒲公英老师 3月13日 20:00-21:00 预约直播
关键词阅读
更多热门资料
初级会计职称
中级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税务师
会计实操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备考科目:
注:我们会在24小时内为你制定好通关计划

资料下载

更多>

免费做题

更多>

考呀呀

官方微信号

考呀呀APP

在线做题

微信扫一扫

加老师微信,备注领资料,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