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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一般债务税务处理方法

来源: 考呀呀网校 | 2020-11-03 01:27:24
企业合并一般债务税务处理方法
企业债务重组的处理规定:
1、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
2、发生债权转股权的,应当分解为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
企业合并涉及到那些税收?
1、契税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2、印花税
以合并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3、企业所得税
一般税务处理: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公允价值确定;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4、增值税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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